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2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部署,在各有关高校申报基础上,经前期调研、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教育部研究确定了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名单(含试点9个、培育21个),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周期为5年,其中含试运行期1年,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运行期满未通过考核的,取消资助,限期整改。建设期满,未通过考核的,予以退出。教育部将加强对各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试点经验的总结。

二、依托高校是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入选实验室的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明确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方面提供充足保障条件,并做好实验室管理监督工作。

三、入选实验室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瞄准学术前沿,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研究范式和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实验手段,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探索开放共享模式,弘扬务实创新作风,注重维护文化安全,为探索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之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试运行期满后,依托高校应将入选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报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名单

一、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

1.北京大学语言学实验室

2.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

3.中国传媒大学国家舆情实验室

4.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实验室

5.南开大学经济行为与政策模拟实验室

6.吉林大学生物考古实验室

7.合肥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智慧社会治理实验室

8.武汉大学文化遗产智能计算实验室

9.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大数据与教育决策实验室

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

1.中国人民大学数字政府与国家治理实验室

2.北京师范大学汉字汉语研究与社会应用实验室

3.北京外国语大学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实验室

4.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人工智能实验室

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6.天津大学复杂管理系统实验室

7.复旦大学国家发展与智能治理综合实验室

8.上海交通大学数字化管理决策实验室

9.华东师范大学智能教育实验室

10.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11.南京大学数据智能与交叉创新实验室

12.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图像数据实验室

13.华中科技大学大数据与国家传播战略实验室

14.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

15.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安全与行为大数据实验室

16.西安交通大学系统行为与管理实验室

1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低碳治理与政策智能实验室

18.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监测预测预警与政策仿真实验室

19.中国美术学院文创设计智造实验室

20.华南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阅读与发展实验室

21.云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