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新型智库2023-2025年建设周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部署要求,着眼广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努力建设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新型智库体系,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开展广州市新型智库2023-2025年建设周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利用广州地区雄厚的社科资源和研究力量,紧紧围绕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建设一批“广州亟需、特色鲜明、机制创新、引领发展”的高水平智库,为广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原则

广州市新型智库(2023-2025年)主要从学科优势突出、研究成果丰硕、运作良好、管理规范的广州地区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所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和社会智库中产生。申报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凡广州地区的高校、党校、科研机构、社会智库,只要符合广州市新型智库申报条件,长期关注广州、研究广州,愿意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均可参加申报。

(二)突出重点原则。坚持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经济社会发展中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研究领域应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公认的权威地位。

(三)择优认定原则。鼓励决策研究能力强、标志性智库成果多、社会服务水平高、舆论引导能力强的科研团队申报。各高校、党校、科研机构、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把关工作,择优推荐。

(四)严格准入原则。申报主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参加评审。围绕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引导舆论等方面,对申报主体进行考核评审,遴选出新的一批智库。

三、申报范围和方式

广州地区高校、党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择优推荐1-2家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申报;广州地区研究实力较强的社会智库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直接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

(二)申报主体应依法设立、机构稳定、运作规范,有独立办公场所、稳定人员队伍和持续资金来源,有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团队管理规范,有学术交流平台、成果转化渠道。社会智库应按照《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合法,申报需经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或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一些标志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作出其它重大决策咨询贡献,与国家或省、市党政实际工作部门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或者稳定有效的对接机制。

(四)须设至少1名首席专家,可以是智库建设单位在编人员或与智库建设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合同期限的外聘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德学风优良、决策咨询研究水平突出,有长期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和成果积累,近五年主持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曾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部委有关部门采纳;近五年参与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或委托项目研究。

(五)具有数量充足、学术水平高的研究队伍,研究团队人员总数不能少于20人,可适当吸纳外单位在本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但外单位人员所占比例不能超过30%。其中,高校、党校、科研院所研究团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比例不低于60%;社会智库、大中型企业所属研究机构研究团队具有博士学位以上的比例不低于50%。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经依托(主管)单位盖章同意后提交申报材料;社会智库提供申报材料应包括民政部门同意登记设立材料。

(二)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

(三)申请单位填写《广州市新型智库申报书》,申报书请从广州社科网(网址:https://gzsk.org.cn/)下载使用,按要求填写,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6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xcbllc@g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新型智库申报书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3105543;艾老师,联系电话:83105542)

原文地址:https://www.gzsk.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2&id=6622